今年,区政府系统承担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9件、区政协三届一次委员提案173件,市政府转办件17件,共计249件。为了突出办理重点,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尚天宝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的提案”等47件建议提案,为今年区政府办理的重点建议提案,并将这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公布,望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的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对这些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将跟踪督办,对办理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2017年区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
 
发: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送:区长、副区长。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2017年区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
 
1、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3号,王宝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千渭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2、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5号,邵宗堂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然气进村入户的议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3、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0号,都建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改造县孟公路各河口至孟家塬段公路的议案”,由区交通局承办;
 
4、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4号,蔺录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实施西大门建设工程的议案”,由区交通局承办;
 
5、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38号,赵杜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山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投资力度的议案”,由区卫计局承办;
 
6、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46号,魏川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的议案”,由区人社局承办;
 
7、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51号,宋金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幸福互助院运转经费的议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号,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9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吴瑕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提高粮食生产效能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1、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号,程亚妮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2、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36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3、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42号,刘宗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监管与干预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4、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44号,任斌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5、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0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6、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5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虢镇车站地区城市发展进程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7、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9号,刘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陈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60号,刘忠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69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71号,毛健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西山旅游发展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1、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80号,马文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图书馆建设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2、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98号,赵增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由区环保分局承办;
 
23、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02号,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村经济活力的提案”,由区人社局承办;
 
24、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17号,马勇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25、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19号,顾亚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监管的提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26、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民盟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陈仓经济快速发展的提案”,由区工信局承办;
 
27、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李强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由区工信局承办;
 
2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留守儿童监护和救助体系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2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5号,焦磊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综合管理水平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3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64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31、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号,刘都会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的建议”,由区水利局承办;
 
32、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9号,杨军堂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虢镇西门大转盘及周边交通问题的建议”,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承办;
 
33、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号,岳卫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陈仓区殡仪馆迁建项目纳入宝鸡市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建议”,由区民政局承办;
 
34、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2号,高小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虢镇北坡森林公园管理体制的建议”,由区园林环卫处承办;
 
35、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山区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由区文广局、住建局承办;
 
36、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1号,谢宽让委员提出的“关于对虢镇火车站候车室和站前大道进行投资改造的建议”,由区住建局承办;
 
37、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9号,张宝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的建议”,由区执法大队承办;
 
38、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沈瑜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中村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问题的建议”,由区园林环卫处、住建局承办;
 
39、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0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治理金陵河县功镇先锋村段等重点区域的建议”,由区水利局承办;
 
40、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2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功镇城区和工业园区天然气及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由区住建局承办;
 
41、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3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212省道县功段交通执法管理的建议”,由区交警大队承办;
 
42、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号,市民盟提出的“关于加强金陵河上游河段环境卫生管理的提案”,由区水利局承办。
 
43、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9号,张碧娟委员提出的“关于重修陈仓区千渭小学门口至群力路口道路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44、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48号,李小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陈仓区南环东路科技园片区集中供热工作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45、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7号,冯睿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百里画廊个别路段被封堵的提案”,由区水利局承办。
 
46、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1号,刘昕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47、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5号,巨文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环境建设维护纳入社会大民生进行统筹的提案”,由区卫计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