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寓楼阳台封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寓楼阳台封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2018)-BJHC-34CG
三、采购项目预算:40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宝鸡市陈仓区
联系电话:1389275977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ALSS2单元2703
联 系 人:杨丽芳
联系方式:0917-3900531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寓楼阳台封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3、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ALSS2单元2703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8月10日15时30分;
3、磋商地点: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2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3892759777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0日